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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借出的房屋未达到约定回收条件想收回!

房产纠纷!借出的房屋未达到约定回收条件想收回!03年借出一套房给亲戚,约定:我借亲戚3万元不付利息,亲戚借用房屋不付租金,亲戚不用时必须归还。但因我急需用钱,准备将房产出售,现已经有人愿意出价16万购买,市场价大约17万—18万。因我主动解约给亲戚造成了麻烦,所以主动提出补偿条件:代其租房一套,由我支付第一年租金,并在卖房后赠送其一万元做补偿,或者一次性补偿两万元。但亲戚表示:认为租房太贵,同时不愿经常搬家,不愿搬离,而且因我的借房(非我主动),造成他错过买房时机,损失很大。要求我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的女儿,先付8万,另立欠条2万。或我卖房后分一半房款给他,理由是借房时曾收过他的3万元,房价涨了他有权享受。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将房产卖给他吗?我要怎样才能正常卖房?我现在有权收回房屋吗?要履行哪些手续?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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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红军 经纪人

    现在想回收房屋,要看你当时借的钱是以什么名义借的。现在你要卖房他是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也没有规定要底于市场价。借钱是要还给他的,借房可以不用付利息了,但是又没说房子要卖给他,所以说在他觉得房价便宜的时候他没有买房,错过了机会不在于谁对谁错,如果借钱花,借房住都会有错,那还有人会在别人不方便的时候去帮别人吗。都是亲戚先自行调解一下呗,如果实在不行可以审请民事调解,然后可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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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淼悦 经纪人

    他的要求不合理,房子涨价了他说他要享受,那房子降价了他会一起赔吗?房子的涨与降都应该是产权人的事情,和租赁人没有关系。卖与不卖要看您自己的意愿,而非他的要求,他做为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前提是业主同意且条件相当的时候,也就是说同样以16万的价格他是有优先权的。当然有权收回房屋,走什么手续要看当年租给他时有没有文字协议或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按合同办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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