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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走程序啊,

我在5。17号与张某签定了门面转让合同。合同上注明,张某要有合法的转让权,并且如前承租人即张某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张某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我方),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退还转让费。过后得知5。18的天学校要求收回门面,因为门面是学校的,并且张某并没有转让门面的权利,学校也是一年竟标一次,谁的价高门面归谁,张某对这件事并没有给我提过,所以他违反了他要有合法的转让权和告知竟标实情的义务。我要对他提起诉讼,该怎么走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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