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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房产纠纷,望解答。

姥姥于07年去世,遗产有房产一处,没有立下遗嘱。母亲从90年开始就和姥姥姥爷一起居住,一直对老人照顾,没有出门工作,现在,母亲没有工作,我父亲也去世了,我还在上学,在吃低保。姥姥有一个儿子在外地,姥姥生前没有尽赡养义务,还有两个女儿,每个月给100元赡养费给姥姥。请问在分房产的时候我母亲能不能多份,多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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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第一继承人都是平等的,在没有分清比例的情况下,都是平等平分的,如果想分多点,可以和别的继承人商量,都同意就可以多分,多分多少就看你们商量的结果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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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第一继承人都是平等的,在没有分清比例的情况下,都是平等平分的,如果想分多点,可以和别的继承人商量,都同意就可以多分,多分多少就看你们商量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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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所有子女均分。你的舅舅阿姨如果愿意帮你们,就让你们点,这要看感情了,法律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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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经元 经纪人

    在法律意义上你母亲不会多分一分钱,但可以和亲戚协商适当给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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