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品房回收问题

    我有一处商品房,于2008年10月出租,租期5年。合同上未体现违约责任,只有一条:如该房因质量、权利瑕疵给乙方造成损失,需甲方全额赔偿。现准备将房收回自用。请问您是否可收回,需要赔偿对方吗?赔付金额怎样计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中星 经纪人

    因为你们的合同上面没有体现,具体就不太好说了,你们可以协商下嘛!一般是赔的1-2个月的租金做违约金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