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毁约
3月初和人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将我的房子卖了。我和我媳妇都签了字。但是最近我弟弟回来想要这个房子。所以我想和对方解除合同。我双倍还他定金。房子是2000年的,合同才签半个月也没有涨多少,买方定金交了2万,我给他4万。但是买主不愿意,就是想要我的房子。请问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他如果起诉到法庭,法院会要求我履行合同吗?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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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如果单方面违约,您的这种做法在买房同意的基础上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买方不同意的话,如果您有足够合理的理由也可以不履行合同(但违约金是肯定支付的)。如果理由不充分,法院应该会支持买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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