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产权问题

您好。我是2003年购买了别人名下的二手公房。当时买的时候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牵扯到去银行做房屋抵押贷款问题。想买下现在居住的公房。现在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上承租人是我的名字。产权单位是物业。过户也是在物业过了承租人的户。并没有去房管所。请问。我有权利买下这间公房变为房改房吗。还有。物业单位有权不卖我产权吗。如果不卖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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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胤强 经纪人

    1、不去房管所怎么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呢?所以买的公房都是要到房管所交钱的,你这样只是私下里换了个名字,不能享受优惠。 2、关于物业卖不卖给你的问题,得看你们怎么签的合同,合同里是否有约束,如果没有,得找当时卖给你的那个人看能不能一块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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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太风 经纪人

    第一个问题肯定是没有优惠了. 从你说的奖励还要上交明显说明你家只是具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拆迁实际就是一个产权问题在里面,没有涉及别的优惠政策. 这个产权如果到现在还不是你个人的后面的事情就特别难办,如果是公房你只有使用权,拆迁回来的你也只有使用权.弄不好是同等面的使用权.产权还是单位的. 就是办产权,这么短的时间里面不一定能办好. 你现在的产权问题不是跟单位算,单位做多给你做个产权变更,变成你自己的. 你跟开发商研究的就是58换多大的房子了,前提是你得是个人产权. 公有产权的话跟你就没什么关系了. 情况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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