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家是租住河道局的房子住的、我家是做生意的、为了扩大生意在原有的房子上面加了一层房子、当时盖得时候是局长口头同意的、但是没有签合同局长就调走了、、现在换了一个局长、现在这个局长不承认这个房子是我们的、而且还要向我们收取房租、我们现在可以把房产转让给他们吗?或者是重新签合同?他们这样是合法的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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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租赁的房屋,改建需要房东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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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学武 经纪人

    没有书面的协议,别人不承认你也没有办法,除非你有建房出资的证据,如果有的话可以转让给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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