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我和丈夫马上要离婚,已经起诉到法院,之前用我的公积金按揭了一套房子,在我名下,起诉期间月供应由谁承担

我和丈夫马上要离婚,已经起诉到法院,之前用我的公积金按揭了一套房子,在我名下,起诉期间月供应由谁承担

我5月份起诉了丈夫,要和他离婚,现在还没开庭。之前按揭买了一处房子,用的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我的名下。每个月2700元的月供,以前每月由两个人共同出钱还款,现在起诉阶段,我一个人无力支付月供,我应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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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成龙 经纪人

双方共同支付,你们还没有离婚,他有义务还贷。如果离婚了还要通过法院来判之后这房产的具体事宜。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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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冬梅 经纪人

    个人建议是把房子出售.理由:两人在一起还好,不在一起了,他不会帮您还贷的.从法律上讲,他要帮您还贷,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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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成龙 经纪人

    双方共同支付,你们还没有离婚,他有义务还贷。如果离婚了还要通过法院来判之后这房产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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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思远 经纪人

    此事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现在房子还属于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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