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二手房 > 我的朋友前几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房主好像有一部分物管费没有交清,现在小区换了物管,前物管把我朋友告上了法院,不即是没交的那部分,把我朋友入住后已交的也弄成未交在告。

我的朋友前几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房主好像有一部分物管费没有交清,现在小区换了物管,前物管把我朋友告上了法院,不即是没交的那部分,把我朋友入住后已交的也弄成未交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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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文 经纪人

在房屋交接的情况下,你朋友和原房主应该在物业做好登记,卖方结清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已产生的费用,再把房子交给买方使用。物业公司在不能举证说明你朋友何时入住小区,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提前收取房屋物业费。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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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法院会在庭审中查清的。如属实,你朋友可向其前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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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业亮 经纪人

    问题很简单的,拿出购买合同和缴纳物管费的凭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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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安国 经纪人

    在房屋交接的情况下,你朋友和原房主应该在物业做好登记,卖方结清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已产生的费用,再把房子交给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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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学文 经纪人

    在房屋交接的情况下,你朋友和原房主应该在物业做好登记,卖方结清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已产生的费用,再把房子交给买方使用。物业公司在不能举证说明你朋友何时入住小区,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提前收取房屋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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