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法律咨询

我家有一亩多地,是我奶奶的房,现在盖了两套院,前院是我叔叔的,后院是我家的,我们家和奶奶住在后院,我们家的院子是后盖的,我叔叔家的院子是先盖的,他有宅基地使用证,我们没有,但他那个宅基地使用证包括我们家的面积,我奶奶现在还活着,在我奶奶不知情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证写的是我叔叔的,我奶奶想把它改过来,但我叔叔不给,以前我们家分过家,有一份分家单,已经写得清楚了,前院归我叔叔,后院归我们家,现在我想问一下,要是我奶奶去世或者占地,是分家单有效还是宅基地证有效,我奶奶不想把事情弄大,我想可不可以去做个公证,或者立遗嘱,不知道可行吗,要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还有我要起诉怎么个方法吗,我奶奶健在补充:但那个宅基地的名字写的是我叔叔的,我们的分家单是早写的,没有其他成员的签字,只有我爸和我叔叔的还有证明人的,证明人早过世了,请问我要公正的话,公正完后,是我的公正书法律大还是宅基地的我叔叔的名字,法律大,哪个更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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