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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他人非法转买

我叔叔在深圳有一座房子,房产登记是我叔叔的名下,一直是他的情妇在住(住了4年),后来我叔因犯法被判有期刑,但一直没有提起该房子,最近我婶在收拾东西无意发现了一份房产证,到深圳所在地打听了,房子已经被我叔的情妇卖给他人(借口是他老公死了,留下的房子),而第三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当我婶拿着房产证要求拿回房子的时候,第三人拒绝了,且说房产证没有我婶的名字,而且都这么多年了,已超时效!请问我婶能否主张收回房子?诉讼时效有没有过?如要起诉,原告和被告怎么确定?(我叔和我婶现在还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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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艺忠 经纪人

我感觉很奇怪!你叔叔如果没做房产委托!她是如何能卖掉你叔叔的房子?就算她是私卖.那房子他没有也房产证.他会要!!{他如果没房产证,你们是可以诉讼.是可以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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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艺忠 经纪人

    我感觉很奇怪!你叔叔如果没做房产委托!她是如何能卖掉你叔叔的房子?就算她是私卖.那房子他没有也房产证.他会要!!{他如果没房产证,你们是可以诉讼.是可以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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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 经纪人

    可以申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调解。可以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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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吉标 经纪人

    你婶可以主张起诉你叔的情妇及国土局,国土局在房子产权人不到场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也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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