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违约赔偿

我买房子,8月17签的合同,然后付了88000的首付,另外的20万贷款是11月放下来的。合同定的2009年10月31号交房,但是房子现在还没有交付。现在开发商承认赔偿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三。开发商说是如果银行贷款是10月31号以后放下来的,他们只按首付赔偿,不按总房款赔。请问这种赔法合法吗?来请问各位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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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小燕 经纪人

如果合同里面没有规定一定要10月31号前放款,那么他们也没有理由要求你这样,另外买一手房延期交房基本很正常的事,除非你去打官司告他们逾期交楼!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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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荣智 经纪人

    你好!其实可以根据你们的购房合约,去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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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杰文 经纪人

    延迟的情况是有的,哇,不至于延迟这么久的吧,这一的情况,集体请律师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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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小燕 经纪人

    如果合同里面没有规定一定要10月31号前放款,那么他们也没有理由要求你这样,另外买一手房延期交房基本很正常的事,除非你去打官司告他们逾期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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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锦新 经纪人

    楼主你好,2009年10月31号交房,现在不是交了房子,楼主你最好把问题说清楚点! 总至不理什么事,所有事都按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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