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纠纷

村小组以建新村的名义,需征我村土地(这些土地几十年前就已经分田到户),得到多数村民同意,由于对分配方案不满意,我家极力反对,但村集体称超过三分之二村民同意,我家反对也没有用。是这样吗?新村采用与房产开发商共同开发方式,即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分一部分给村集体,其余作为商品房销售,这样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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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攀 经纪人

    这个情况属于集体土地开发,是要求一半以上的人员同意就可以通过。 关于开发合法性的问题是可以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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