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疑问

本人于2007年9月进入一家民企,于2008年11月由主任提拔为副经理,现2011年6月17日被新来一上司,在未正式通知本人的前提下,在公告栏上张贴了免除我副经理职务但留在公司的公告,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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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 经纪人

这种情况没有不合法这一说,他是你领导,有权利调整你的岗位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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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棒 经纪人

    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既然是你的上司,那免除你的职务你也没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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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英 经纪人

    这种情况没有不合法这一说,他是你领导,有权利调整你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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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保成 经纪人

    如果新来的上司是老总就是合法的,如果不是就有点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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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连合 经纪人

    这个没有合法不合法的一说,他是你的上司,可以对你的工作岗位条换,他是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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