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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离婚后我带有一女,现在我已经再婚,后夫有一子随前妻生活。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前夫婚前按揭所购,结婚后我用自己存款购车一部,并为其付清房子余款拿了房产证,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不知道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们写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夫妻共同房产。我担心假设以后他先我而去,他的儿子及兄弟认为是他的婚前财产来索要房子,那个约定还有效吗?他儿子有继承权我是否要付给他应该继承的部分才可以居住?还有,我女儿和我们在一起生活,后夫的部分她有继承权吗?他们的具体份额是多少?请详解,多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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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杨蔚 经纪人

    你和你前夫的房子卖掉之后的首付款是你老公所有但是后面贷款的部分由一半是归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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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锐 经纪人

    首先如果你前夫既然签应把才财产约定双方共有,那么你们最好做个公证,这样才有效。如果万一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前夫先你而去,这样他的孩子也只能继承其中一半的财产而且你们还有一个女儿也会得到相应继承。 如果以后你想住这个房子,那么你就得购买他孩子继承的那部份,把房子变成你的就可以入住了。至于你再婚后房子,女儿也是有份的,这要看你们实际情况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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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薇 经纪人

    1、你们的约定最好公正一下,公正后有了法律保护,这样你和你女儿都有权利了。2、至于你后夫的儿子和兄弟的权利,要看你后夫当时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而定。3、保留你为这套房子的付款凭证,这是你以后拥有这套房子权利的最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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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强 经纪人

    你女儿有继承权的,房子也有你的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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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朝阳 经纪人

    你好,首先如果你前夫既然签应把才财产约定双方共有,那么你们最好做个公证,这样才有效。如果万一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前夫先你而去,这样他的孩子也只能继承其中一半的财产而且你们还有一个女儿也会得到相应继承。 如果以后你想住这个房子,那么你就得购买他孩子继承的那部份,把房子变成你的就可以入住了。至于你再婚后房子,女儿也是有份的,这要看你们实际情况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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