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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和卖家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交了2万元定金。

我们合同约定:4月8日腾房,4月15日之前去办过户。但4月8日卖家电话通知我没搬家,要求延期,我说考虑一下,4月26日打电话说5月1日可以搬家,我要求退回定金,合同作废,对方不同意,据法院调解人员说建议继续履行合同,我不同意,因为当初他家没有按时搬家,并且现在房价已经下跌了,履行合同我就吃亏了。请问我能要回定金吗,如何要,非常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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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泽冰 经纪人

    原则上可以要回定金。法律上支持把事情进一步向达成的方向去办理。所以可以变向变动总房款,达到定金补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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