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购房建议 > 我家住的原来是公房,是我爸爸单位分的,是我父母复婚前的父亲的,他们复婚后房子过了10年拆迁了,

我家住的原来是公房,是我爸爸单位分的,是我父母复婚前的父亲的,他们复婚后房子过了10年拆迁了,

我们把房子买了下来,并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这套经济适用房今年第二年,是以我们三口人共同的名义申请的,今年他们要离婚,房子怎么分,另外我爹有精神病,我是我娘带大的,我姑姑想以我奶奶代理人的身份起诉我妈离婚,请懂法人员求解,明示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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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经纪人

没有其他证据,房产由您父母一人一半。一方拥有房产,一方给对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赞同0评论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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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鹏 经纪人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他们结婚后买的,那房就是共同财产,具体得看出钱的比例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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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鹏 经纪人

    如果按现行法律,此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没有资格,最好协商要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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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磊 经纪人

    没有其他证据,房产由您父母一人一半。一方拥有房产,一方给对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赞同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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