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无效的纠纷

我于07年6月在一私人建筑商老板处购得一房产,由于当时属初次购房,对相关政策了解太少,当时私人建筑商老板挂靠一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未签字盖章,造成合同无效。约定08年3月交房,当时按1000元/每平米交的钱,房款已交了80%。现在房子已修好,私人建筑商老板却要求按现在市场价格涨价至2300元/每平米。况且现在的开发公司已不是原来的开发公司,而是另外一家开发公司。因涨价未达成共识而没有交房,请问我要怎样维护自已的权利,如果要求赔偿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格给我们吗?还是按当时合同上所约定的不按时交房按银行同期利率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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