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有赔偿吗

我是从房产公司员工手里租房子开店的,合同是房产公司和员工定的,员工又和我定的租期一年。房租费是半年一付,5月25日才付的。现在拆迁了,叫我搬家,装璜费,搬家费,营业损失费都不赔偿。合同是2012年5月25日到2013年5月25日,我是2008年5月25日开店的。以开了4年。我的证照齐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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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雪琪 经纪人

这只能看你们合同中有没有提到赔偿,违约责任的事项。按理来说,这个房子是你和员工签的合同,他就在履行房东的职责(此员工拥有代替此房房主处理租房手续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不论什么原因中断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赔偿只能依据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赔偿。其实房子拆迁,房主肯定早就知道了,他应该及时通知你才对。祝你好运!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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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雪琪 经纪人

    这只能看你们合同中有没有提到赔偿,违约责任的事项。按理来说,这个房子是你和员工签的合同,他就在履行房东的职责(此员工拥有代替此房房主处理租房手续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不论什么原因中断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赔偿只能依据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赔偿。其实房子拆迁,房主肯定早就知道了,他应该及时通知你才对。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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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海军 经纪人

    这要看您合同上怎么写的,肯定要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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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飞乐 经纪人

    这个应该有的,可以找房东索赔,但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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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倩 经纪人

    照理说是应该赔偿的吖,但是你之前的合同没有写明赔偿违约条款的话就纠纷了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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