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建议 > 我父亲在1987年的时候卖了一处房子,是农村的平房,当时有协约书,但没有过户,

我父亲在1987年的时候卖了一处房子,是农村的平房,当时有协约书,但没有过户,

就是房照是我父亲的名字。买房子的这个人去世了,他有3个子女,二儿子单独到我家要求过户到他的名下,让我父亲签字,我父亲不同意,我父亲考虑到他家的遗产继承问题,没有给签字,拍签完了再有法律上的纠纷,今年过完年后他家又来人,他家扬言要起诉我父亲不给他签字,请问各位大大们,像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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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花云 经纪人

那就让他家的三个子女都到你们这来证明一下,并个委托公证书,证明其他人放弃此房的继承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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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们当时的买卖可能就无效。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在当时就是不能买卖的。所以违反当时法律的规定。更何况对方没事实际使用居住,因此。可以不用理他们。但是拿了人家的钱要还给别人。可能还要加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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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震 经纪人

    此问题涉及到遗产继承。 因为就此有三个继承名额,如果单一个人要求过户,需提供其余二人的放弃继承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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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那就让他家的三个子女都到你们这来证明一下,并个委托公证书,证明其他人放弃此房的继承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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