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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应该交百分之4还是百分之6

我的房产证应该交百分之4还是百分之6 第一套2006年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第2套2010年9月买的,购房合同上是我和他的名字,房产局备案是我和他的名字.离婚是2012年3月.现在通知办证.第一天房产局的人说要重新备案,我一个人的名字就是百分之4.第2天找开发商的人,他说重新备案要还清所有房贷款.而且第一套1997年之前一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也是2个人的房产,除非我过户给我老公才能办第2套房我房产证的百分之4.第3天去问又说备案改我的名字也是百分之6,因为第2套房是离婚之前买的,是2个人的婚前共同财产,离婚后买的才百分之4.我现在也茫然的不知所措,房子多2个点就是6千多,我又要还债又要还贷,一个月工资只有2千块,离婚协议上定的也是我得第2套,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现在一个人单身一套房97个平方要交2套房百分之6的办证款,还请业内人士多帮忙想办法,指点迷经.感谢万分.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李建春 经纪人

    这个一般是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啊像你的情况在我们那里是4%你具体在去问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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