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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房

北京海淀区四道口是部委大院的集中地带。这些“家属楼”原来有十几个部委的职工都住在这里面,后来有些楼拆掉改造,新建了水利、电力、无线等单位的家属楼,里面职工是以45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买的房子,旁边的商品房小区主语城的二手房价格,要4万元一平。

 

 

一、公务员房

小张是北京某个被称为“中国最大部委”的单位的公务员。该部委有4000多人,普通公务员平均每月工资收入数千块,小张的月工资3000多元,相对于北京平均工资来说并不高。不过,该部委有一个令人艳羡的福利政策,即住房制度。到了2008年,正赶上了该部委的一次集中分房行动,由于该部在朝阳区劲松地区建设了一个规模达40多万平方米的职工社区,这个社区总共有2200套房源,其中400套调配给了其他部委,其余的房源就提供给了部里相当一部分工龄较长、级别较高的员工,他们将原来从部里购买的内部福利房腾退出来,以5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职工社区的新房,并很快搬了进去。

这样,腾退出来的房源就空缺出来,留给了进部后尚未分到过房子的职工。这些腾退的房源有将近2000套,绝大多数分布在北京三环以内,以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房子为主,户型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小张当时进部已满3年以上,因此也分到了房子。小张分到的房子位于南二环附近,面积约60平方米,总价大约20万元。这套房子虽然比较旧,但他还是比较满意,毕竟在北京二环的地理位置还不错,周边的商品房价格为1.5万—2万元/平方米。

 

二、热点回应

北京有很多低价的定向住房,没有向社会公开销售。最后去哪了呢?举个例子,一些房子先分给了国务院事务管理局,再分配给中央或国务院的各机关、管理机构以解决公务员的住房、进京干部的住房、老干部的住房等。任志强认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对象,应该是针对无力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人,但公务员并不在这个体系当中。”

 

三、相关提案

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于23日下午开幕。记者获悉,省民建、省台盟都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通过建集资房等方式,解决省直公务员住房问题。“政府拿出一块地,建集资房或成本房,允许各单位以集资等形式,实行旧区旧房改造改建。”

 

四、媒体评论

“为公务员建集资房”的建议一出,立即招来网友的口水和板砖。不过,在我看来,“为公务员建集资房”,不能和一般意义上的雷言雷语相提并论,它之所以引发民意沸腾,在于提议者看到了问题却开错了药方。

眼下,工薪一族的工资水平远远落后于房价,已是不争事实。去年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各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近七成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区间,广州房价收入比高居全国第八。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住房均价已达到2万多元,普通科级公务员月收入仅5000元左右,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拥有一个温暖的小窝,对很多年轻公务员来说是个颇为奢侈的梦想。不过,据此建议“为公务员建集资房”,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馊主意。

在计划经济时代下,集资建房是一种福利和权力的象征。手中有钱有地的单位,可以利用集资建房的方式,创造优厚的住房待遇,然后“尊卑有序”地分配给了职工——行政级别越高,享受的住房资源越多。由此就带来了公平问题。一方面,住房体系依附在公务员的收入分配体系,造成公务员与社会其他阶层利益落差过大;同时,单位集资建房,具有排他性,实际是垄断了资源。为此,2006年国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从而将住房从权力体系中剥离出去。

如今,重提为公务员建集资房,违背了改革的方向,是开历史的倒车,会造成新的不公。纳税人已经为公务员支付了工资和报酬,没有义务继续为其提供住房等额外福利。更重要的是,“为公务员建集资房”,只是头痛医头的救火式应对,无助于消弭收入跑不过房价的民生痛感。在广大中低收入阶层为买不起房苦苦煎熬时,国家公职人员却可以“先天下之乐而乐”,必然割裂了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激化社会矛盾。

眼下,房价非理性高企,已然成为全民公敌,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员阶层,理应努力解决全社会住房保障问题,寻求“达济天下”,而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自肥和寻租,甘于“独善其身”。倘若“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有关部门还焉有动力去驯服房地产市场这匹脱缰野马?

为买不起房把脉,真正对症下药的方子是,坚持房地产调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收入倍增计划,逐步推动房价收入比合理回归。诸如“为公务员建集资房”这样的旁门左道,是饮鸩止渴,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