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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曾经转移到外地,是否符合开 户满12个月

我第一次在北京缴公积金是在12年4月份,一直缴纳到13年7月份,然后换到外地去工作,在14年7月的时候,将北京的公积金全部转移到外地了。然后我又回北京工作重新缴纳北京公积金,到目前为止,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了。我的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政策房首套房贷的“建户超过12个月,截止申请贷款前连续缴足6个月”?6个月这个条件我满足了,但是我不清楚什么叫做“建户”,中间曾经转移过外地,我的建户时间从何时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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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热心网友

    建立公积金帐户是你第一次单位开 户的时间,根据你的描述,是符合开 户满12个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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