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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山东淄博 父亲去世我母亲能否继承爷爷的房产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爷爷在世时有三子,家**有16间房子在村里,其中12间院子一处,4间院子在另一处。    83年3月《分家证明》中写到:“老大(我父亲)分12间中的北屋西4间;老二分西屋4间;老三分北屋东4间。另一处4间的院子归爷爷所有”     当时写这份“分家证明”时,我的家人都没有在场的,事后听说了,可也倒没说啥。      到了后来现实中是老二不要那4间西屋了,去了爷爷那边住并进行了翻盖,那时我们都不在家(在东北),爷爷就与老三生活在了一起连同住着原分给我父亲的北屋西4间。爷爷在世时对北屋西4间进行了翻盖,到底是谁出的钱我就不知道了,老三说是他出的。翻盖房子时爷爷60岁,死于94年65岁。到2007年时我父亲因病回来山东在县城我这住着,后因医治无效不久就去世了未留遗嘱。到2013年12月份时国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确权平面图上那12间的房子未与我家人商量全写成老三和他儿子的了,现在就等发证了。我家感到很气愤,请问:我母亲能否继承老家里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跪求详解,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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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热心网友

    有证据证实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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