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2006年宣城商贷购房壹套,2007年在郎溪县抵押贷款公积金5万元用于装潢,2009年还清。2009年工作调动至宣城,2012年将房子卖出,请问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算壹套还是二套?
夫妻双方2006年商贷购房壹套,2007年在郎溪县抵押贷款公积金5万元用于装潢,2009年还清。2009年工作调动至宣城,2012年将房子卖出,请问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算壹套还是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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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第三次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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