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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浙江丽水 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 我舅舅告我三姐弟,由他继承房子。太奶奶于1994年办理过遗嘱公证,她名下的房子由我妈和舅舅各继承一半,办理公证时,太爷爷和外公外祖母已经去世。因为我母亲去世后,在2001年对遗嘱进行变更,当时太奶奶已经是96岁高龄了,遗嘱改成由我舅舅继承房子,并进行了公证。我舅舅并放话说,母亲去世后,没有任何关系了,叫我们不要回去,遗嘱改了,跟我们没关系了。 时隔13年的今天,告我们继承纠纷,实在是很困惑,我们一直没有去挣要房子,他却来告我们?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为太奶奶名字,想问下我们姐弟是否可以继承太爷爷名下的部分?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丁丽美 经纪人

    你太爷爷去世的时候如果没有遗嘱或进行财产分割的,你们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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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4 热心网友

    有没有遗嘱、遗嘱内容是什么都需要全部继承人参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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