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购房建议 > 2011年10月,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去年年初交房。入住一段时间后,发现该商品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该公司无法向我交付该商品房,此时我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款去购买其他商品房,我于是要求该公司赔偿损

2011年10月,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去年年初交房。入住一段时间后,发现该商品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该公司无法向我交付该商品房,此时我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款去购买其他商品房,我于是要求该公司赔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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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该公司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致无法向您交付房屋,该公司构成了违约责任,您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支付一倍已付购房款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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