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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5月6日交房,结果7月29日才通知我收房

合同规定5月6日交房,结果7月29日才通知我收房,由于特殊原因我9月10日才收的房。物业出的说明,业主需在8月30日前交房才有赔偿违约金。我能拿到违约金吗?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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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无论物业做什么说明,你们先要看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的约定内容,根据经验,购房合同一般都是会直接说明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的,你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向对方请求赔偿。物业的任何说明均不能剥夺你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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