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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

1、简要叙述案情:3月15日,我与卖家达成协议,并支付了一万定金。对方写了定金收条,说明了房屋座落,总价,一次性付款。交定金前,约定的付款方式为过户前50%,我拿到房产证后支付50%。对方当时没有反对,于是我们通过银行转帐交了定金。当天晚上,对方打电话来说,咨询过了 ,说这种方式对他风险大,他要求签合同前付50%,签完合同后付50%。我不同意更改付款方式。告诉对方,如果继续按照原来商定的付款方式走,我们就继续,否则就中止,把1万元定金还我。(交涉时拍有视频,虽然付款方式为口头约定,但在视频中,他承认是他对原来的付款方式反悔。)对方拒绝退还定金。 2、案件当前进展:目前还未起诉。 3、需要 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我该怎样做,才能让对方还我定金?如果直接要求取消交易,返还定金,会不会算我违约? 如果要求对方继续覆约,而对方无限制的拖延,在我等待不了,去买了别的房子之后,他又突然同意履约,到时会不会算我违约? 我想给对方发邮件,要求对方在三日内按支付定金前约定好的付款方式,去过户交易。如果三日内还不覆行,视为对方同意中止交易,需返还我1万元定金。请问这样可以吗? 现在很迷茫,请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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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3 热心网友

    最好直接跟 联系,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 建议电话咨询或者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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