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时的居间合同,如何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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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居间服务合同为例对违约责任进行说明。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居间代理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外,还应就其未支付的部分,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在居间服务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乙双方相关文件及资料,丙方承担补办手续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代理费用,无须退还,如支付费用方为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拖延或拒绝配合补办交易中各项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由拖延或拒绝配合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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