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方只签了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能违约吗??
因为有房地产收购拆迁原因,我现想违约,但2万元定金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出具了代收款收据给我。合同上的房产地址与房产证相同,但与实际房号不相符,合同上其它违约责任上要求违约方支付房产总价款5%,另佣金超出合同的20%比例,请问合同是否有效?违约方是否真的需要支付房产总价款5%?买方在合同上注明“房产过户时以第三方名义过户,卖方均予承认字样”属有效不??而且是预约合同,这合同也算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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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那么就不能单方面违约了,如果单方面违约的话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就是同意并任何合同上的约定,如果签订后单方面违约的话就是要负违约责任的,如果和另一方协商好,可以撤销合同,那样就不需要付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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