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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经介绍认识之后 订婚,后男方以房子拆迁分房子占名额为理由让与其领证 现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需要赔偿损失吗?

两人经介绍认识之后 订婚,后男方以房子拆迁分房子占名额为理由让与其领证,后因性格不合 领证后男方及其家人待人态度大转变 ,后又因拍婚纱照南方不想出钱 以订婚宴时女方收的红包钱 拿出来拍婚纱照,导致女方不想在于这样的家人一起生活, 之女双方便不怎么联系 都没有提出来离婚,  现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需要赔偿损失吗?(订婚买前给女方买的三金及给女方家人的红包 和办订婚宴的钱,《没有办结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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