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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房屋买卖-我昨天将我的房子卖了,签了买卖合同,合同上没按手印也没公章只是签了名字

我昨天将我的房子卖了,签了买卖合同,合同上没按手印也没公章只是签了名字,现在我不想卖了, 怎么办?如果我违约是不是要付违约金?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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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违约的需要支付违约赔偿,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一般情况下待最后一方签字后合同就成立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房管局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影响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此时的房管局登记只是起到备案作用,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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