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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二手房买卖问题纠纷

我在双流蛟龙港经过中介买了户二手房,协议协定:待房产证拿下来之后就去过户,办贷款。但是目前为止卖方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所以一直没有过户。但是就近几天,卖方说因急需用钱,叫我把房款付给他,去办公证,由于手上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没答应。请问:1,卖方的这种做法是否违约? 2,中介的那份合同是否受法律认同。 3,我可以不付他全款,待房产证拿下来之后再按正常程序过户吗?如果现在我不付全款给卖方,我违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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