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房产网 > 东营房产问答 > 东营其他 > 东营装修 > 据悉东营市中心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5月4日开始征收,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1、原先的住宅还征收吗?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还征收吗?2、具体什么时间能有效运行?今后顶楼漏水是不是可以用基金解决?

据悉东营市中心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5月4日开始征收,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1、原先的住宅还征收吗?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还征收吗?2、具体什么时间能有效运行?今后顶楼漏水是不是可以用基金解决?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5月4日开始征收。新建商品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代收,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不含在售房款内。原有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的补交,根据2009年市政府第6—33次常务会议精神,属于油田的,由油田负责征收;中心城区社会化住宅,由东营区负责征收。对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进行补交,否则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登记手续。征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开设的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它既不是税,更不是费,而是在政府倡导下,建立的带储蓄性质的专用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房屋漏雨可以使用。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