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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租租赁的问题:商品房,合同签到2014年2月,房租50000元,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否则搬走。怎么办

当时装修:门头8000元,粉刷房屋和室内固定设备约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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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热心网友

    如果当初已经明确约定房屋的租金,那么房东就不能私自涨价,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时装修门头8000元,粉刷房屋和室内固定设备约1500元是经过房东同意的,那么现在房东违约你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这部分钱,如果未经房东同意,这部分钱就不能主张了,只能主张违约给你造成的直接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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