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买房 > 深圳买房风险 > 婚前财产公证-我与前夫离婚时定下协议,一套房屋一半归我一半归我前夫,另注明前夫的一半房屋产权

婚前财产公证-我与前夫离婚时定下协议,一套房屋一半归我一半归我前夫,另注明前夫的一半房屋产权

我与前夫离婚时定下协议,一套房屋一半归我一半归我前夫,另注明前夫的一半房屋产权赠与儿子所有.如今我再婚已10年,请问这套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我可不可以办理房屋公证手续,指定给我儿子.如可以是否需经现任丈夫同意.另外,我现任丈夫经公证继承房屋一套,未立遗嘱指定他专人继承,已过户,我是否有对此套房屋分配权.(是指他赠与或是过户给他人) 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