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产网 > 温州房产问答 > 温州其他 > 温州法律纠纷 > 龙湾三郎桥拆迁,解释下法律问题_温州

龙湾三郎桥拆迁,解释下法律问题_温州

根据《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经依法认定、处理后,可视为合法建筑物:的第六条:(六)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物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请解释下什么叫历史原因遗留,95年建的房子算不算历史原因,另外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未登记房屋,可视为合法建筑。这条指的是90年之前的可视为合法建筑无需解释,我只想知道第七条规定的第六条什么叫:本行政区域内因历史原因遗留的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本行政区域内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就是指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解决而留到现在的问题。95年建的房子不算历史原因遗留,目前以94年为准(包括94年以后的)都不属于历史遗留。如对老建筑是否合法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到属地街道,提交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报告,再由街道转交区认定办进行复查。详情请见《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第九条。感谢您对市规划局龙湾分局(区认定办)工作的支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