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租房 > 成都租房注意事项 > 我和卖方有租金分配协议,表示我意向性同意.

我和卖方有租金分配协议,表示我意向性同意.

我和卖方有租金分配协议,表示我意向性同意出租,但卖家在电话通知我后,我认为租金偏低,没有同意出租。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在我办理贷款期间上家单方面把房子租出去了,且在一个月后贷款合同下来我问中介才发现已经租出去了,且低于市价。之前,我没有完全的把握确定卖方违约,所以按买房合同继续履行了。现在产证已拿到,贷款马上到账,如果卖方不给我补偿,执意要我接他们的租赁合同,我该怎办?之前同意给两个月的租金给我,后又变卦了,我很生气。我和卖方的购房合同是无租约,意向性租金分配协议是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签订的。意向性租金分配协议,只写了租金的分配,未作其他约定。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感谢你的来问。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为过户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卖方的,卖方可以处置房屋,因此,卖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将所卖房屋出租。但由于你们双方已签订租金分配协议,因此,在卖方将房屋出租后,你可以与他按租金分配的协议分配租金。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