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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还不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前户口薄中有8人,住房所有权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安置房还不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前户口薄中有8人,有两人是小孩,分到三套房,其中有一套房后续款项是离婚夫妇两支付的,现在离婚了,住房所有权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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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9 热心网友

    关于拆迁财产分割和继承的问题:  一,遗产留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和拆迁不冲突,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配偶(只要有婚姻登记证,不管几婚)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分不同情况处理:   二,如果选择经济补偿的,就大家均分补偿款,如果不是货币形式的补偿(以房换房)的话,可以大家协商来解决:   1,如果大家都要这个拆迁房的产权的,那大家等额出差价购买下来再处置就可以了。   2,如果有一方或者两方要放弃拆迁房的所有权,那可以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以货币的形式补偿给不要房产的一方或者两方就可以了。   3,如果大家都不主张拆迁房屋的产权,那可以房产换下来后,出售再均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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