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提取用于房屋装修的问题。
我的房子是1999年就建成的农村自建房,仅持有《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现在需要进行装修翻新,请问是否能领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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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1)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土地证或《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原件、复印件); (5)属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提供乡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和准建(准翻建)证明(原件、复印件)。受理时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或《土地证》(或《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证》)或准建(准翻建)证明取得时间起两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过期不再受理。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建房首付,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建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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