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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非让我们拿出维修基金给他。在这里先谢过了。

去年5月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申明在房屋交接前房子产生的物业水电费等等费用由甲方(原房主)承担。水电煤都结清了。但是物业费没有去过。第一次买房,不懂。中介也没有提及。以为原房主不欠物业费。今天突然收到一张催缴通知书,才发现原来原房主拖欠了五年的物业费,共计540.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心里很不爽。我凭什么要为上一房主的费用来买单呢?上一房东。人也很搞的,合同上写了了维修基金要过到我们名下,但是后来一直耍无赖,非让我们拿出维修基金给他。我当然没给了。现在又遇到这种情况。该找中介还是找原房主呢?如果原房主不缴纳怎么办?为了这几百。打官司又麻烦。中介收了钱,办事也不利索。唉。。 希望好心律师支支招。在这里先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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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物业管理的收费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这种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与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各物业管理企业的费用基础上,取得物业管理的社会平均费用。 第二类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通过组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通过物业管理合同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标准,不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且需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三类是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楼宇时,必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确定具体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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