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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 不清楚漏水原因 导致漏水把地.

租赁房屋 不清楚漏水原因 导致漏水把地下室淹了 对别人造成损失 应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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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感谢你的来问。应该查明漏水原因,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责任,《合同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是水管老化未修导致漏水的,对于这个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定水管的维修是由你承担,而且你也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别人损失的,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你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就本案是指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水管已经老化有破裂的危险,却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状态。根据《合同法》第2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百零六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你与房东之间明确约定了水管的维修由你承担,你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以损失由谁负责,要看你与出租人之间的约定以及你是否有过错。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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