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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市民与本市水利局河道办签订合同取得营林权,合同期没到,此地被征,能否得到

市民与本市水利局河道办签订合同取得营林权,合同期没到,此地被征,能否得到土地补偿费? 以前,2008年,与我们同样合同、同等条件的邻近的也在河道内种树的,也是市民,得到了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是《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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