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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是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应

由于身在外地、老家一些事情委托给姐姐办理,写了委托书也签了名、按了手印,可是当地的律师说一定要是请律师写的委托书还要公证过才有效。难道我自己不能代表我自己吗???请法律专业人士指点。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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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热心网友

    正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不一定要经过公证,只要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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