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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交房违约金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请问:对方当事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和违约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请问:对方当事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和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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