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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使用出让费用由谁承担

你好,我是江苏盐城人,97年从房地产公司购得商品房一套,按当时商品房价格进行支付费用,由于务种原因,09年此房产公司通过街道与我们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用于办理产权,当时我们认为只要办好产权就没什么了,而且咨询过房产部门,他们解释说转让什么的和产权无关,于是在2009年在产权部门顺利办理了相关手续。然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我们得悉,如果我们的房屋要进行转让,必须交纳也让金,计9000多元。对此,我们很郁闷,为何在办理房产证时,所谓房地产公司和国土部门执行的是旧标准,而今年我们要出让产权时要交纳出让金,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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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土地为划拨性质,原土地使用人转让使用权时,原土地使用人应交纳土地出让金。当然现实交易中大多通过协议的方式由买方承担(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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