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产产权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都为我母亲名下。房屋拆迁。不给我们弟兄俩购买的安置房独立办理房产证
我有弟兄二人,于1999年因各自结婚成家后,各分得住宅一套,原房产产权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都为我母亲名下。我们在2000年时把相关户口都登记到自己名下房产内,但未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变更。在2002年8月,房屋拆迁。拆迁协议、安置单、结算单也都是我们自己的名字,房屋也是有我们自己出钱购买、装修、使用。父母亲另外也有独立居住的房产。但最近因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以原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为我母亲所有,不给我们弟兄俩购买的安置房独立办理房产证,要母亲与我们共有,我们及父母都认为此法不妥,不必办理共有,应直接办到我们自己名下,但房管部门以相关政策为由不同意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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