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购房建议 > ,您好:请问,拆迁安置房是经济适用房,将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产权性质是是么?[青岛]

,您好:请问,拆迁安置房是经济适用房,将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产权性质是是么?[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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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依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用于拆迁安置的,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标注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其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首次上市交易时不需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转让后再次上市交易时,每次均按成交价格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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