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购房建议 > 1.请教一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区别?2.三者如何过户,如何缴税,如何判定满五年等交易中会出现的——南京

1.请教一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区别?2.三者如何过户,如何缴税,如何判定满五年等交易中会出现的——南京

1.请教一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区别?2.三者如何过户,如何缴税,如何判定满五年等交易中会出现的系列问题3.三者过完户性质有没有变化4.房产证上如何区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经济适用房属于中低价商品房,其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若允许上市出售经济适用房,需缴纳50%的收益金。除非取得产权5年后,方可以不缴纳收益金。而拆迁安置房,则需分拆迁前是否业主自有房,安置房搬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之后就可以交易,但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拆迁前房子为公房,住户是租住的,就不能转让,若业主以向单位购买,而产权证上也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是不可以转让的。三者之中,满五年后交易不缴纳税费的,就只有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过完户性质就是自有产权了。之后产权证上无明显区分标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